刘先生,35岁,杭州人。他把浙江娃欧商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说在钱江新城娃欧商场买东西时撞上了商场的玻璃,撞出血来了,要求补偿。
昨日,两边对簿公堂。
刘先生一人到庭,娃欧公司出庭应诉的是一位公司职工。
刘先生戴眼镜,很文雅,反复强调,自己不是为了钱才打官司的。
他说,上一年12月8日上午9点,他开车和家人去娃欧商场,停好车后,坐电梯上楼,看到一扇门开着,想穿过这扇门,却直接撞上了玻璃,被撞得眼冒金星,一分钟左右才缓过神来,接近左眼处有两个创伤流血了,头也疼得凶猛,眼镜也撞坏了。
“我在家养了几天伤,又去找商场理论,他们说要看过医师才干补偿。我去看医师,商场又说医药费不赔……他们供认有差错,但补偿金额一向谈不拢。”
刘先生说,他脸上的伤痕到现在都还没消掉,要求补偿医药费等合计8千多元,精神损失费2千元。
他拿出几张商场玻璃门的相片,提交法庭。
“那个玻璃门看上去像是一扇翻开的门,但实际上是关着的。上面也没有贴任何提示标志,是彻底通明的。”他说娃欧公司对这些说法没有提出异议。
不过,娃欧公司说,他们一向是十分活跃和刘先生洽谈,情绪肯定是担任的。但刘先生提出的许多要求的确有不合理之处。
“医疗费有一百多是医保开销的,这不该由咱们来担负。误工费也不合理,由于只要单位证明,没有医院证明。交通费方面,从太平门直街到邵逸夫医院开车两个来回最多也就一两百,怎样可能是四百?还有精神损失费、后续治疗费,没有根据,依法都不应该支撑……”
两边为费用在法庭上争执不下。刘先生说他的脸受伤了,并且不能康复到原状,这让他很受伤,而没有得到商场的尊重,也让他精神上很受伤,所以这个钱非要不可,官司非打不可。
刘先生叹一口气:“我真不是为了钱打这官司。最开端找他们洽谈,本计划让他们拿个一两千块钱出来就算了,但他们一向这样不同意那样不同意。我跟他们沟通了半年,邮件都不知道写了多少封,但他们仅仅偶然回一下,回复也仅仅寥寥几句话。我觉得没有得到尊重,他们没有把消费者当回事。”
他恳求法院支撑诉请。
娃欧公司代表说,要求法院驳回诉请。
法官问愿不愿意调停,刘先生说不愿意。
法官宣告退庭,择日宣判。
(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