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正当防卫,记住了!
“她来偷我的西瓜,我还倒赔300块钱,你说我亏不亏。”→西瓜被偷还要倒赔小偷300元???警方最新回应...
昨日晚间 ,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终究通报:相关员警被中止职务,偷瓜者行拘3日。
一位中年妇女对着镜头
泣诉自己的冤枉
偷她东西的人没被罚钱
自己还赔上钱?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这位中年妇女是
河南瓜农庞大哥的合伙人
他们种了200亩的西瓜
眼看西瓜成熟了
他们却欲哭无泪
每天被偷的比卖的还要多
庞大哥对记者说:“自己跟村子的几户人一同承包了这200亩地,都是用来种西瓜的,但前面那个村的人,总是会来偷。自己的西瓜地都被这群人走出了条路了。”
而庞大哥赔钱仍是由于前几天的一件事,其时庞大哥正在瓜地里巡查,忽然又看到有人来偷瓜,并且这伙人有一个还开着三轮车过来装西瓜。
看到庞大哥来了,就想跑,但庞大哥四肢快,一把就拽住了她,她由于骑着电动车,现已发动了,被庞大哥一拽,导致其两个膝盖被擦伤了。
没想到这个偷瓜贼还报警了。
更让庞大哥意外的是
员警看到这个偷瓜贼受伤了
还让庞大哥赔三百块钱
这让庞大哥一时间有点懵
但仍是无法地给了
阅历了这件事之后
庞大哥再也不敢拦偷瓜贼了
假如追人的时分,他又擦伤了
那不是又要赔钱
原本赚的就不多
这还要倒贴
他越想越憋屈,最终无法求助记者。
那么关于这300块钱
庞大哥该不该补偿呢
偷瓜的人该不该被处理呢?
记者对此也咨询了律师。律师表明,偷盗别人的西瓜归于违法行为,假如案值较大的话,现已构成犯罪。为了避免别人偷盗自己的西瓜,现场去抓捕小偷的话归于正当防卫,在正当防卫过程中形成对方危害,实际上不需要承当任何补偿职责。
2日 ,淇县公安局经过官微@安全淇县 回应称,宋某摘了八九个西瓜,价值二十余元,因西瓜价值小,情节明显细微,对偷西瓜二人(宋某及其女儿)进行了批判教育,一同考虑到二人受伤,经现场调停,庞某补偿伤情300元钱。
媒体报道后,在员警的教育下,宋某及其女儿知道到了过错,并自动退还了300元,两边达成谅解。
8月3日晚 ,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,针对大众重视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同偷盗西瓜的警情,鹤壁市公安局已发动法律监督程序,查询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发布。
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
你怎么看呢?
来历:归纳自河南都市频道、@安全鹤壁、@安全淇县 、人民日报(ID: rmrbwx)
广州日报全媒体修改: 石钰